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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又有好消息!
2023-08-09 17:27:45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
是退役军人的核心关切
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书记、部长裴金佳
在国新办“权威部门话开局”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近年来
退役军人事务部积极促进
退役军人更好就业


老班长注意到
近期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新政策陆续发布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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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7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
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其中多条涉及退役军人、军属
我们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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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需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家围绕就业保民生、稳外资促对外开放、支持重组促要素流动、支持消费提振信心、支持灾后重建及化解纳税困难等方面出台多项税费支持政策,具体包括:



139.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14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

14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14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4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4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4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4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点击查看原文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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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绿色通道、组合套餐、统筹提效

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促进
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
其中多次提及退役军人
并且要求
重点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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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通退役军人“绿色通道”


意见明确,各级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开通退役军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加快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失业和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和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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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稳岗扩岗“组合套餐”


意见指出,全面落实各项稳岗纾困政策,加强对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稳岗扩岗倾斜支持。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稳岗扩岗创新产品服务,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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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类资金保障“统筹提效”


落实资金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严格履行程序规定,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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